Q1:請問本項甄試報考資格為何?答: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應考人通過第一試,於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繳交「國籍具結書」)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
(四)學歷:需符合各職階甄試類科學歷條件,並應於115年9月4日(含)以前取得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五)資格條件:專業證書、駕照、工作經驗證明等請參閱甄試簡章第2頁至第11頁有關應試資格之說明與相關附註。
錄取人員於分發報到時須繳交畢業證書、應試資格、工作證明、專業證書正本,未提出繳驗者,即撤銷錄取資格。
(六)體格檢查:錄取人員應於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並繳交體格檢查表1份。
體檢實施日期為115年3月16日起(即錄取名單公告日前6個月)皆屬有效。
(七)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2.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4.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5.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6.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7.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8.原設籍大陸地區人民於進用截止日,未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有關在臺設籍滿10年之規定者。
Q2:具高中(職)同等學力者,是否符合專業職(二)內勤或外勤應試資格?
答:
高中(職)同等學力者符合專業職(二)內勤或外勤學歷資格條件應試資格(需具備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之結業證書或相關證明文件並符合簡章所稱之同等學力條件),惟其餘職階不接受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所稱同等學力,以下列為限:
A.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持有證明文件者。
B.高中(職)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者。
C.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者。
D.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者。
Q3:五專在學生是否符合專業職(二)內勤或外勤應試資格?該如何認定?
答:
五專四年級以上須肄業始符合專業職(二)內勤或外勤同等學力之學歷資格條件,惟其餘職階不接受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Q4:實用技能班(延教班)畢業生是否視同高職畢業?
答:
視為不符高職畢業。
Q5:若通過教育部測驗取得自學進修認證者是否視同高職畢業?
答:
經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持有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者,均符合高職畢業(需具備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之學力鑑定及格證書)。
Q6:專業職(一)可否以大專同等學力報考?
答:
按簡章規定,應試人須持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之學位(畢業)證書,恕不接受同等學力報考。
Q7:報考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運輸業務類科其他資格條件?
答:
手排檔汽車,否則視為試用不合格。
同時須具備實際駕駛17噸以上大貨車(註)逾6個月之工作經驗,並須繳交勞工保險或公教人員保險投保證明影本及簡章附表一工作經歷證明書正本,
若無,則不符合規定,取消應試資格。錄取人員均擔任外勤大卡車駕駛、籃車運輸、郵件交運、上收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並均需配合服務單位輪值晚班或夜班工作,且需熟悉駕駛郵局配置各類型大貨車,否則視為試用不合格。
註1:工作經歷證明書正本:請依簡章附表一格式填寫,並加蓋公司(事業單位)章及負責人章,若無,則不符合規定,取消應試資格。
*依勞工保險條例,若應考人受僱於僱用未滿五人之機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或漁會之甲類會員者,
請加蓋職業工會(漁會)之大小章,若無,則不符合規定,取消應試資格。
註2:17噸貨車的大小就跟平時我們搭乘的公車差不多大,可參考下圖:
(三)專業職(二)外勤各類科工作,因體力負荷較重,適合體能狀況佳、對天候環境適應力良好及遇突發狀況時(例如交通事故、犬隻攻擊等)應變能力佳者
報名參加甄試;另錄取後均不得要求改派內勤工作。部分專業職(二)外勤錄取人員需配合服務單位採輪班制(即六、日為正常工作日並須輪流出勤)。
Q8:報考專業職(二)外勤人員若汽(貨)、機車駕照被短期吊銷,是否仍符合應試資格?若符合,應試人須檢具何種證明文件?
答:
通過第一試經通知參加第二試者,應於第二試當日(115年9月5、6日)繳驗相關駕照正反面影本,否則不符合應試資格;另錄取人員於分發報到時應繳驗汽(貨)、機車駕照正本。
Q9:報考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類科人員可否以大貨車或大客車駕照代替小型汽車駕照?
答:可以。
Q10:報考專業職(二)外勤-運輸業務類科人員可否以聯結車或大客車駕照代替大貨車駕照?
答:
不可以。需具有之駕照為職業大貨車駕照,需職業聯結車或職業大客車駕照才能代替。
Q11:目前無相關證照可否先行報名參加甄試?
答:
若目前尚未取得相關證照,可先行報名,惟限於115年9月4日(含)前取得,否則若通過第一試經通知參加第二試,在資格審查時將會判為資格不符,取消應試資格;故請審慎衡酌後再行報考。
Q12:第二試須依簡章所列各類科準備工作證明文件,若報考條件無工作證明條件之類科,也須準備及繳交嗎?
答:
若您報考之類科無須具備工作經驗,即可不用繳交。但可於口試時,提供工作證明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或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予口試委員參考。
Q13:孕婦可否報名參加甄試?應注意事項為何?
答:
本項甄試無性別、年齡限制,惟專業職(二)內勤-郵務處理類科、郵務處理類科(限身心障礙人士報考)、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運輸業務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搬運郵袋)動作較劇烈且體力負荷大,務請審慎衡酌個人體能健康狀況,選擇適當類科報名,且不得要求延後施測或保留施測資格。
Q14:身心障礙者除可報名參加專業職(二)內勤-櫃台業務類科(限身心障礙人士報考)及專業職(二)內勤-郵務處理類科(限身心障礙人士報考)外,可否報名參加其他類科?應注意事項為何?
答:
本項甄試並無身心障礙者報名限制,惟專業職(二)內勤-郵務處理類科、郵務處理類科(限身心障礙人士報考)及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運輸業務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搬運郵袋)動作較劇烈且體力負荷大,務請審慎衡酌個人體能健康狀況,選擇適當類科報名。
另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適用本次甄試報名費減半優惠措施,惟須於115年6月10日17:00(含)前依簡章第13~14頁申請程序辦理,
如因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上傳證明文件及登入退費帳號者(限網路報名時採ATM 轉帳或臨櫃匯款繳交報名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