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第3期資訊暨資安儲備人員甄試

步驟 1
甄試類別選取
步驟 2
報考資格確認
步驟 3
考生資訊確認
步驟 4
結帳資訊確認
步驟 5
訂單成立
步驟 6
文件檢附

甄試類別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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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類別:資訊儲備人員(A71145101)
口試加分條件
1.相關實習經驗。
2.資訊或理工科系者
3.資訊類認證證明文件。
4.具備程式設計、系統、網路等資訊類證照或認證證明文件。
5.說明在學期間參與各項資訊競賽、專題之具體實績或工作期間承辦、參與相關資訊專案之實務經驗(應檢附佐證資料)
※請注意:

註1:上表所列學歷、工作經驗等資格條件均須符合,並限於口試前一日(含)以前取得且仍有效(含完成補發、換發(證)或驗(認)證程序),須於第二試(口試)報到時繳驗相關證明文件(詳見本簡章陸、二、(四)),核驗通過後始可入場應試。上述各項證明文件係指核發機關(構)核發之正式證書、合格證明(書)。

註2: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學位(畢業)證書影本:學位(畢業)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繳驗相關文件,並加附中文譯本。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如未能出具前述單位驗(認)證之證明,將不符合所規定之資格條件,以資格不符論。

註3: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應檢附學生證影本及歷年成績單影本(須含至最近學期),並於歷年成績單影本空白處親簽切結「如獲錄取後,因故未能於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註4:相關資格條件如有任何疑義,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具名向台灣金融研訓院確認;未經確認,有關資格條件以財金資訊公司認定為主。

註5:本項甄試應試資格係採甄試報名後審查,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隱匿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無條件同意終止勞動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