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得加分及未來核薪參考條件
1.具金融業法務工作經驗2年以上(包括但不限於呆帳案件之追索、訴訟、協商、催理;中、英契約內容撰擬及審閱;企、個金業務相關法務議題諮詢等)。
2.具備律師事務所執業經驗2年以上。
3.具備CAMS或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合格證明書。
4.具更高階之英文檢定成績。
一、應考人為報名「華南銀行115年度第二次菁英人才甄選」,須提供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教育、職業與聯絡方式等,將由華南銀行及台灣金融研訓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甄選相關表單、甄選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
二、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甄選專區最新公告為準。
三、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疫情等不可抗拒之天災,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所發布之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
四、試場將視天候氣溫狀況開設空調,請應考人視個人需求自備外套以調節體溫。外套等穿著不可影響身份核驗、監考等試務程序,必要時得要求查驗。空調屬服務措施,若考試過程中發生空調服務中斷,應考人應繼續應考,且不得以空調故障為由,要求更換試場、加分、延長時間等處置。
五、為維護公共利益及應考人權益,應考人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法」所稱傳染病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傳染病,屬限制不得外出之高風險族群者,不得應考,蓄意隱匿者,移送相關機關依法論處;並請應考人配合相關防疫措施。
六、本甄選客服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客服專線:(02)3365-3666#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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