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114年資訊人員甄選

步驟 1
甄才類別選取
步驟 2
報考資格確認
步驟 3
考生資訊確認
步驟 4
結帳資訊確認
步驟 5
訂單成立
步驟 6
文件檢附

甄才類別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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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才類別:系統操作人員(B31124108)
※面試得加分條件:
1.資訊相關系所畢業。
2.具金融與電腦業務工作經驗。
任用職等: 依學經歷以高級辦事員(八職等)或辦事員(七職等)任用。
※請注意:

1.上表所列學歷(應屆畢業生除外)、專業證書、工作經驗及英語檢定成績證明等資格條件均須符合,並限須於114年8月23日(含)前取得且仍有效(含完成補發、換發(證)或驗(認)證程序),須於第三階段(面試)報到時繳驗。上述各項證明文件係指核發機關(構)核發之正式證書、合格證明(書)。

2.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須提供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政府認可之機構)之驗證。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如未能出具前項單位驗(認)證之證明,將不符合所規定之資格條件,不得入場參加第三階段(面試)。

3.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具備參加第三階段(面試)資格者,如未能於第三階段(面試)報到時繳交學位(畢業)證書影本時,須先檢附學生證影本及至最近學期之歷年成績單影本,並於成績單影本空白處親簽切結「如獲錄取後,因故未能於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4.應考人符合簡章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惟兆豐銀行保有筆試准駁之權利,得視實際報名狀況,依招募需求擇優參加筆試相關資格條件如有任何疑義,請於報名截止前具名向主辦單位確認;未經確認,有關資格條件以兆豐銀行認定為主。報考者須通過第二階段(筆試)後,始得參加第三階段(面試)。

5.工作分發地區:原則上派兆豐銀行總管理處單位,但兆豐銀行得依實際需要調派。

6.本項甄選應試資格係採甄選報名後審查,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隱匿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選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甄選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無條件同意終止勞動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