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銀行114年經驗行員暨專業人員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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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類別:銀行業務經驗行員-台南地區(A42119115)

  口試得加分條件

1. 具備普通小型車駕照或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2. 具備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合格證書。

3. 具備擔任理財人員意願者。

4. 英、日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

(1) 多益(TOEIC)達550分以上。

(2) 托福(IBT)達57分以上或(ITP)達460分以上。

(3) 全民英檢(GEPT)中級檢定以上合格(聽、讀、說、寫皆合格)。

(4) 國際英語測試(IELTS)達4以上。

(5)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ALTE Level 2以上。

(6) 劍橋領思英檢(Linguaskill) CEFR Level B1以上。

(7) 英文外語能力測驗(FLPT)口試成績為S-2以上,筆試達150分以上。

(8) 日本語能力測驗(JLPT)達3級或N3級以上。

※請注意:

一、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證。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如未能出具前項單位驗()證之證明,將不符合所規定之資格條件,不得入場參加第二階段(口試)

二、有關上表所列各甄選類別所須具備之學歷、語言能力、工作經驗、專業證照等資格均須符合,並限於114108()以前取得且仍有效(含完成補發、換發或驗()證程序)上述各項證明文件係指核發機關()核發之正式證書、合格證明()。各類別要求之工作經驗年資均不含在校期間工讀、實習、留職期間、承攬、派遣()及替代役服役年資。

三、符合上表所列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名。惟彰化銀行保有書審准駁之權利,得視實際報名狀況,依招募需求擇優參加面試;應考人須通過書面審查後,始得參加面試。相關資格條件如有任何疑義,請於報名截止前具名向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確認;未經確認,有關資格條件以彰化銀行認定為主。

四、金融機構指下列銀行業、證券及期貨業、保險業所包括之機構、信託業、金融控股公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機構:

()銀行業: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公司、信用卡業務機構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機構。

()證券及期貨業:包括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金融事業、期貨商、槓桿交易商、期貨信託事業、期貨經理事業及期貨顧問事業。

()保險業:包括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機構。

五、原則上優先派任報考之需求地區,惟仍可能因人力需求調整派任至報考地區所屬縣市之其他地區(例:報考台南地區者原則上優先派任台南地區,惟如因業務需要及人力需求,仍可能派任歸仁地區,反之亦然)

六、本項甄選應試資格係採甄選報名後審查,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隱匿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選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甄選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無條件同意終止勞動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