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作為書面審查及面試之參考依據項目:
1.具備擔任理財或放款人員意願者。
2.具備1~2年銀行業務經驗。
3.具備下列任一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2)「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3)「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
或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
(4)「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6)「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資格測驗」。
(7)「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或
「投資型保險商品概要、金融體系概述」。
(8)「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
(9)「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或
「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10)「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
(11)「金融科技力(數位力)知識檢定測驗」。
(12)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
CFP
®
)。
(13)國際反洗錢師資格認證(CA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