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一般行員(身心障礙人員組)、一般行員(原住民組)類別者,請務必於113年8月26日17:00前上傳身分證明文件,以利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方具備應試資格。凡未上傳、逾期上傳或審查資格不符者視同未完成報名,取消應試資格。並全額退費方式辦理(報名時採ATM轉帳或臨櫃匯款繳費者,須扣除匯費30元退還餘款)。
1.一般行員(身心障礙人員)類別:證明文件須於錄取名單公告日(113年10月21日)仍為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影本。
2.一般行員(原住民組)類別:證明文件須註記原住民族身分之戶籍謄本(戶籍謄本申請日期須為113年8月14日(含)以後始為有效)。